12月26日
德城区教体局向各中小学发布
关于做好中小学生禁止骑电动车的通知
明确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三轮车的行为都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要求各学校逐班逐人对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进行排查,严格禁止未满法定年龄骑电动车(自行车)上下学,对违反学生发现一起制止一起。
通知要求,学校继续夯实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三无车辆、黑出租等违法交通工具,通过家校联系平台进行教育提醒,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提高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交通安全防护意识和责任意识。
目前,德州十中等各学校已开展学生交通方式排查,并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呼吁家长们为了孩子的安全,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的危害性,把好第一道关,不要为未满法定年龄的学生购买电动车,更不要让他们骑行电动车上下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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