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嘛新闻

官方移动发布平台

我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 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通讯员:贾晓棠

2020-10-29 09:40

  10月28日,记者从市安委会获悉,自10月下旬至12月底,我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和生产现场,采取计划与随机、专家与专业、指导与执法相结合等方式,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行动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结合我市目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翻箱倒柜把所有的问题隐患找出来,切实摸清隐患底数。对大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建立台账,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并及时公布。要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对风险等级高、短时间不能消除的隐患,要按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深入开展“查保促”活动

  各级工会组织要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把“查保促”活动纳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协同配合工会组织指导企业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帮助职工识别、防范、查找安全隐患,及时督导企业做好隐患治理整改落实。要将县(市、区)、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企业聚集区作为“查保促”活动主战场,持续开展“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安全隐患随手拍”“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征集”“安全生产技能竞赛”等活动,并充分利用手机APP、QQ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让广大职工充分参与到活动中来。

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市安委会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重点督导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德办发电〔2020〕70号)和《德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和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情况;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化工园区、煤矿、非煤矿山、消防、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情况。

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

  各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能的部门,都要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制定本系统内集中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查什么、怎么查、怎么办”,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要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狠抓一批违法违规典型,并在主流媒体曝光,对发现的隐患,坚决采取处置措施,保证处罚到位、整改到位。要坚持凡检查必执法,严格落实“五个当场”工作制度,即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涉嫌违法的,必须当场启动调查程序,对关键性、时效性证据进行固定;属于简易处罚的违法行为,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要认真梳理执法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通报给同类型企业,督促企业自查自改,及时跟进执法检查,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巩固执法检查成果。

  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建立督导调度机制,加强协调调度,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带头明查暗访,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的分析研判,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作者:马丽萍 任宁

阅读量:3974

满意

0

基本满意

0

不满意

0

打开“奏嘛新闻”看评论

1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