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扶贫工作中,市、县、乡、村四级组织专门力量,按照“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对全市所有村庄、所有农户进行拉网式核查,严格履行“两评议两公式一比对一公告”程序,遗漏和返贫的重新纳入,不准不实的坚决剔除。2016年初,全市共识别贫困人口95902人。同时,各级扶贫部门会同公安、教育、医保、民政、住建、残联等11个部门联动作战,实现户籍、教育、健康、就业、社会保险、住房、银行、农村低保、残疾人等信息与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有效对接,确保识别过程精准、帮扶对象精准。
在脱贫退出中。我市制定了《德州市贫困退出实施方案》,坚持以收入增加为基本依据,以群众认可为第一标准,建立起严格、规范、透明、真实的脱贫退出机制,做到政策到户、脱贫到人。五年来,先后脱贫农村贫困人口100405人。我市还建立即时发现即时帮扶机制。出台《关于健全农村贫困人口即时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采取日常监测和筛查预警相结合的方式,对脱贫不稳定户、收入略高于省定扶贫标准的边缘户、存在致贫风险的一般农户进行监测,按照“即时帮扶人口按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管理并享受扶贫政策”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户因人开展精准帮扶。目前,全市共纳入即时帮扶的有159户、4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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