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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表彰,昌乐这个集体荣获称号!

潍坊发布

2021-05-05 09:29

日前,共青团中央作出表彰决定,授予285个团组织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370个团组织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授予447人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授予345人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并追授因公殉职的李莎、拉巴平措同志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其中,山东共有17个团组织获得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称号,25个团组织获得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昌乐一个),29个人获得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2020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团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听党号令、跟党奋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展现出良好风貌,受到表彰的组织和个人是其中的先进代表。


在决战脱贫攻坚、投身疫情防控、助力高质量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参与社会治理、建设美丽中国等火热实践中,他们敢于迎难而上,勇于自我革新,挥洒青春汗水,创造崭新业绩,为全团树立了标杆榜样。


据了解,本次表彰严格落实参评资格、条件和程序,注重对基层特别是乡镇(村)、街道(社区)、非公企业、新兴群体等领域的倾斜,注重对重大斗争、重大项目、重大事件中表现突出的组织和个人的激励。


受表彰的五四红旗团组织中,农村团组织占6.6%,街道社区团组织占8.9%,非公企业团组织占11.0%。受表彰的先进个人中,农村团员团干部58名,非公企业团员团干部49名,社会组织团员团干部32名;直接参与脱贫攻坚的团员团干部35名,奋战在国防、公安、消防救援等一线的团员团干部77名。




昌乐这个集体上榜
一起来看看吧!

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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