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昌乐

官方移动发布平台

听新闻

最新|昌乐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爱昌乐

2021-01-14 15:38

为进一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省、市、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潍坊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已于2020年12月7日启用,凡进入潍坊域内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于到达目的地24小时前,通过“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山东冷链”系统)( http://117.73.254.122:8099/)进行报备,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同时向属地市场监管所报备。进口冷链食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货物清单》《口岸进口冷链食品消毒记录证明》或《某某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出仓证明》(简称“冷链三证”)不齐全的纳入集中监管专仓管理,通过“山东冷链”系统进行入仓预约,否则一律不能进入昌乐境内生产、销售、使用。集中监管专仓地址:寒亭区北海路与新浦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中凯冷链物流园南侧),咨询预约电话:0536-7250772,15689265868。

二、县域内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运输和冷库单位购进、运输、贮存进口冷链食品的,必须注册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必须查验、留存“冷链三证”和“山东冷链”系统电子销售凭证,分区存放。销售单位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时,必须专柜销售、专人管理,在专柜对应冷链食品的显著位置公示该批次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二维码。严禁销售、采购、运输和贮存没有“冷链三证”和电子销售凭证的进口冷链食品。

三、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和冷库管理单位要对进口冷链食品涉及的运输车辆、从业人员全部登记在册,实行闭环管理,运输车辆、人员信息随进口冷链食品同行,实现全程可追溯。

四、对于不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不使用“山东冷链”系统、不如实填报信息、不索证索票、不分区存储、不亮码销售,以及不执行全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其他行为,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广大市民应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不购买、食用来源不明或无相关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防范网购进口冷链食品存在的风险。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贮存等单位不落实本通告及上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县市场监管局举报电话:0536-6236336(24小时)

宝都市场监管所:6850808;宝城市场监管所:6850767;朱刘市场监管所:6850898;五图市场监管所:6850766;乔官市场监管所:6850909;营丘市场监管所:6850919;鄌郚市场监管所:6850929;红河市场监管所:6850939;农贸城市场管理所:6850822;宝石城市场管理所6850757。

昌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3日

打开“爱昌乐”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