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昌乐

官方移动发布平台

听新闻

关注!居民普通门诊统筹政策来了!

爱昌乐

2020-08-12 09:53

居民普通门诊统筹政策

一、参保人员如何办理普通门诊签约、改签?如何享受待遇?

普通门诊统筹实行签约制,凡未与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签约的参保人员不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参保人员应在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一家进行签约,由签约医疗机构负责将签约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普通门诊签约期与缴费期保持一致,自次年医疗年度起生效;新生儿参保缴费后,可随时签约,自签约之日起生效。参保人员与选定的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签约后一年内不得变更。下一医疗年度如需变更签约医疗机构的参保人员应在签约期内持社保卡、身份证与新选定的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签约,签约期内未办理变更手续的,视为原签约医疗机构继续有效。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等有效证件到签约定点门诊医疗机构就医,实行联网结算,未联网结算费用不予报销。

二、居民普通门诊统筹的支付标准是多少?

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按50%比例报销,每年最高支付限额450元,计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参保人员住院期间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打开“爱昌乐”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