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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 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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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8 09:08

昌乐融媒8月8日讯(记者 王瑞华 刘小林) 连日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就近办、快捷办、上门办、流动办”的要求,通过帮助挂牌、简化手续等一系列措施,为群众提供电动车挂牌“一条龙”服务,切实规范电动车管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在新昌路佳乐家西侧广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工作人员正在帮助市民给电动车挂牌。据介绍,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和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符合旧标准的且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的电动自行车,均可获得永久性的绿色牌照。这两类电动自行车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对不符合上述两类情形的电动二轮车(电动摩托车除外),实行备案登记,发放临时号牌。  

【采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副所长 李爱荣  

我们集中电动自行车挂牌时间延长到8月31日,也就是说从9月1日开始没有挂牌的就禁止上路了。我们在城区设置了多个电动自行车挂牌登记点,比如说在老佳乐家、新佳乐家、还有全福元等电动自行车密集的地方设置了扫街模式,群众可以拿着身份证、骑着电动自行车到挂牌点进行挂牌。  

记者了解到,由于部分电动自行车质量重、速度快,如不按交通规则行驶,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上牌后,我县将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统一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隐患。  

【采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副所长 李爱荣  

没有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的,请尽快到登记服务点进行办理手续,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文明骑行、有序停放,共同维护好我们的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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