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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 十四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反馈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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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8 17:29

根据十四届昌乐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七轮巡察对县委编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价格事务中心、县重大项目服务中心)、县科学技术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中小企业发展中心)、县财政局(县财政协作中心、县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县招商和投资促进中心、县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县检验检测中心、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15个县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巡察结束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县委常委会分别听取了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对县委第七轮巡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近日,按照“双反馈”要求,县委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传达了县委书记刘裕斌同志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就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本轮巡察,各巡察组全面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市县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侧重营商环境领域,紧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突出对重点部门(单位)营商环境工作方面的巡察,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中,深化“巡审联动”、巡察审查联动、延伸巡察、明察暗访、大数据比对等方式方法,提升发现问题精准度,共发现主要问题406个,线索23条,其中信访举报1条。  

从巡察反馈情况看,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六围绕一加强”“三个聚焦”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有的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不到位;有的单位担当作为、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履行职责使命不到位;有的单位对优化营商环境认识不到位,落实营商环境政策打折扣;有的单位机构改革后,单位之间相关业务职能、人员划转不到位,业务整合不及时,导致工作出现断档;有的单位党组织建设弱化虚化,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平衡;有的单位对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拖延,等等。  

县委要求,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以实际成效助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要强化政治责任,高度重视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要增强“四个意识”,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要践行“两个维护”,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质量水平。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极端重要性,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要切实抓好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整改的日常监督,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甚至拒不整改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对查实的典型案例,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全面认领问题,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折不扣地抓好问题整改,切实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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