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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落实落地 切实减轻企业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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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7 08:57

  

昌乐融媒4月7日讯(记者 左恒娟 秦臻)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的重大决策部署,纾解企业困难,按照国家和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通知要求,3月22日,全省企业社会保险阶段性减免业务模块的测试完成,正式上线运行。目前,我县参保企业划型工作也已全面完成。

据了解,此次在继续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的基础上,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进一步减轻企业社保缴费压力,激发企业复工复产稳岗促就业活力。

【同期声】昌乐县社会保险中心综合业务科副科长 刘铭

我县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企业名单正在公示中,其中大型6家、8833人参保,中小微企业1471家、31548人参保,民办非企业和社会团体100家、1269人参保。参保单位无异议的,可申报社会保险缴费,有异议的,可提出变更申请。待企业类型划定后,及时将阶段性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落实到位。经初步测算共计减免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共计13051万元。  

根据新政策,用人单位享受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不影响职工个人权益记录,不影响社保待遇的计发。而对群众比较关注的是阶段性企业社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及在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期间职工个人缴费问题,县社会保险中心工作人员也做了详细介绍。

【同期声】昌乐县社会保险中心综合业务科副科长  刘铭

阶段性免减缓缴企业社保费相关改策主要包括免、减、缓三大类。免征各类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0年2月至6月三项社会保险委的单位微费部分;减半征收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2020年2月至4月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缓缴不超过6个月的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不超过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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