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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昌乐七部门发出通告,联合清理整治这些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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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9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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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县范围内煤炭经营网点(企业)清理整治的通告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潍坊市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指示要求,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潍坊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煤炭经营网点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散煤治理源头管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从2020年5月下旬起利用半年时间对全县范围内煤炭经营网点(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五类情况:

一、全面取缔全县范围内无证煤炭经营网点。

(举报电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6236336)

二、全面查处全县范围内销售不符合潍坊煤炭质量指标的煤炭经营网点。

(举报电话:县发展和改革局  6221265、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6236336)

三、全面查处全县范围内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储煤场地和不达标的经营网点。

(举报电话: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  6221451)

四、全面查处全县范围内经营网点煤炭违法运输、堆放行为。

(举报电话:县交通运输局  6221289、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6288110、县公安局  6296110)

五、全面查处全县范围内不符合城乡规划和用地手续的煤炭经营网点。

(举报电话: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222508)

欢迎广大市民对辖区内煤炭经营网点清理整治情况进行监督和举报。除以上五类情况,其他事宜可拨打县散煤清洁化治理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6281265。

特此通告。

昌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

昌乐县交通运输局

昌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昌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昌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昌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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