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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夜查违法,一男子一瓶啤酒差“1”点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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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8 10:30

近日,坊子交警大队在坊子老区长宁街碧水苑小区附近设点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当晚9点15分左右,一辆黑色轿车驶入检查点处被民警拦停检查。

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而后询问得知其喝酒的地点就在不远处,目的地也离此不远。在酒局结束后该驾驶员认为路程近,心存侥幸所以开车上路。不料,与夜查酒驾的民警撞了个正着。


该驾驶员对于民警的检测结果没有异议,在检测单上签了字。要知道酒检结果一旦达到80mg/100ml,就属于醉酒驾驶的范畴,不仅要面临严重的刑事处罚,并且会对自己和孩子都会产生严重的影响。

该名驾驶员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

有些驾驶人朋友认为,只要不是在一年内“二次酒驾”就不算“二次酒驾”。蜀黍告诉大家,只要有一次酒后驾驶处罚记录,在以后的任何时间内再次被查获饮酒驾驶,都属于“二次酒驾”。

对于“二次酒驾”,会采取什么处罚措施?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来源:昌乐交警)


蜀黎提醒:

喝酒和开车这两件事请划清界限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千万别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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